2012年5月20日 星期日

轉載 荒漠甘泉 2012-05-19



轉載  荒漠甘泉  2012-05-19        voice聆聽朗讀
原作∕Mrs. Charles E. Cowman

「話還沒說完……說,耶和華……是應當稱頌的,因祂不斷的以慈愛誠實待我……。」(聖經創世紀廿四章 1527 節)

24:15 話還沒有說完,不料,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。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;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

24:27 說: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,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。至於我,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,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。」

每一個正當的禱告,都是「話還沒說完」,神就答應的。這是因為神已經給了我們祂的應許 ── 凡奉主的名 (就是與主並祂的旨意合一),無論求什麼,只要信,就必得著。
神不能抵賴祂所應許的,當我們履行了這些簡單的禱告條件,祂不能不答應我們所求的。
我們禱告的「話還沒說完」, 在天上寶座前就已經成全了;雖然在地上不一定就能看見。
所以禱告之後,最好用讚美來作結束 ── 讚美神已經聽了我們的禱告,讚美神不斷的以慈愛誠實待我們。 (參讀聖經但以理書九章 2027 節,又十章 12

9:20 我說話,禱告,承認我的罪和本國之民以色列site的罪,為我 神的聖山,在耶和華我 神面前懇求。

9:27 一七之內,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;一七之半,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。那行毀壞可憎的(或譯:使地荒涼的)如飛而來,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(或譯:傾在那荒涼之地),直到所定的結局。」

譯自晨更信息(Messages for the Morning Watch
當我們相信一件事的時候,
我們就應該有相信的行為 ──
 我們的動作、我們的禱告,
都當和我們的信心相符。
我們應該算神已經給了我們所求的,這才是信心的態度。 ─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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